您好!我买了套二手房,八月份跟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来房子涨价,现在卖方一直拖着不给办过户,还以丈夫没有签字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我该怎么办?
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该合同有效,基于家事代理的原则,丈夫不在合同上签字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此外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卖方也应付赔偿责任,因此你可以起诉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过户。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你好我有问题要咨询,我租了个店面是村委会的,村委会租给二房东,我从二房东手里租过来,我和二房东签的合同是17年5月到期。二房东和村委签的是15年11月到期,新的合同要到过完年签,但是我现在要转让出去,因为没有新的二房东和村委签的新合同转不出去。现在我该怎么办,我以前的转让费和装修费用谁来承担
如果村委会与二房东的租赁协议没有签订且村委会允许二房东转租的话,你承租的店面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合法的租赁权利的,所以你要找二房东协商请村委出证明或者续签租赁协议并同意转租给你,你才能转让店面,否则很难把店转出去。如果二房东不配合,可以主张二房东没有租赁权而将房屋出租给你构成欺诈,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现在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这套房子迟早要被拍卖的,还有几十万的贷款没有还清,请问不要这套房子了,现在还需要还贷吗?
房贷是你借银行的钱,房子不管今后是不是你的,该笔借款依然存在,所以你仍然要还贷款,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所以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建议你都要按时还房贷,避免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
我在南京买房与卖房人在国庆节前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了5万元定金,国庆后南京出了限贷政策,导致我现在无法贷款,我能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回5万元定金?
我在五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价格比较便宜,没怎么犹豫就买了,房款已经付清,过户手续也已办完。现在我从别人口中得知这套房子曾发生过凶杀案,是套凶宅,我家人都不敢住,只能在外面租房子,请问律师我能退房吗?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出卖人对明知且实际对房屋售价产生足以动摇缔约的意思或条件的“凶宅”信息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否则构成欺诈。当初房屋出卖人如果没有向你披露房屋发生过凶杀案的信息,你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构成欺诈,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价款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