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价格比较便宜,没怎么犹豫就买了,房款已经付清,过户手续也已办完。现在我从别人口中得知这套房子曾发生过凶杀案,是套凶宅,我家人都不敢住,只能在外面租房子,请问律师我能退房吗?
律师回复: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房屋出卖人对明知且实际对房屋售价产生足以动摇缔约的意思或条件的“凶宅”信息负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否则构成欺诈。当初房屋出卖人如果没有向你披露房屋发生过凶杀案的信息,你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构成欺诈,请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价款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