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钱给一位朋友,他找了另一个老板作为保证人,因为当时不懂,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请问该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自借款期限届满起算,且不因任何事由中断,你需在借款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超过六个月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