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有限公司有15%的股份,由公司的另一个股东帮我代持,现在公司发展得很好,我想成为正式股东,请问该怎么做?
隐名股东要想显名,需走股份转让的途径,要经过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过半数不同意,则你无法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股份代持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有特别的隐衷,尽量还是自己持有股份为佳。
我在和妻子结婚前为了讨好她买了套婚房,并登记在她的名下,她没有出一分钱,现在要离婚了,请问我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婚前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按法律特征来说,应该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房产属于巨额财产,且以婚姻的人身关系为基础,不能按简单的赠与处理,现实中各个法院的判决观点不尽相同。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这一规定比较合理。综上,你所说的房产应归你妻子所有,但你妻子在离婚时应给予你合理的补偿,如果房产是你全额出资的,补偿应该是现在房产价值的大部分。
2010年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我找了另一个朋友代持我的股份,股份占公司的30%,现在我想把这些股份卖掉,但代持的朋友不同意,还从中作梗,请问我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不知你跟股权代持人当初是否签订有代持协议,且代持协议是如何约定的?可以按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股权代持人如果违约,可按照代持协议要求其返还出资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最好你和股权代持人及受让人签订三方协议,向受让人披露你是实际出资人的事实,否则今后股权代持人不配合,你很难向受让人主张权利。由于你陈述的事实还不清楚,建议打电话咨询。
律师您好,我和两个朋友一起投资设立了一家公司,我占20%的股份,一个朋友占60%,另一个朋友占20%,公司生产经营及一切权力由占60%的朋友行使,现在公司连年亏损,我和另一个朋友想退股,但负责的朋友不让,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你可以就股权转让事宜(即你说的退股)跟公司负责人朋友进行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据此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我丈夫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晕倒,现在在医院住院治疗已经一个星期了,医生说已经造成了偏瘫,今后生活难以自理,请问丈夫的工作单位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