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因对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就没有交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给我下达了通知,要对我们家停水停电,请问物业公司有权这么做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对业主断水断电,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