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经常在外赌博,欠了不少债,现在我也不知道欠了多少人多少钱,现在想离婚,请问离婚后,丈夫的这些欠债还要我还吗?
律师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丈夫的对外欠债,你不能证明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借债时明确约定为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则即使你和丈夫离婚,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