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辆二手车卖给了同事,约定分四次分期付款,现在他只付了第一次的钱,第二次和第三次已经到期,可是我催要他还是没有付,我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如果对方到期未付款金额达到全款的五分之一的,你可以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要求对方全额付款,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车辆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