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前夫有赌博的恶习,对外借了好多债,2014年我们离婚,现在有债权人告我前夫还钱,说是婚姻关系期间的债务,要我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请问对前夫的借款我需要偿还吗?
律师回复: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意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的借款,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能够证明出借人明确该借款只借给夫妻一方的,或者能够举证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未借款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你如果能证明借款为赌债或者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需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