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套房子一直没人居住,现在要卖掉带人去看房,看到门上贴了物业公司的起诉书,要求我交物业费5000多元,同时要交滞纳金2万多元,这么高的滞纳金根本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公司的格式合同,即使上面规定了高额的滞纳金也属于加重业主义务的行为,应属无效,实践中法院一般都不支持高额滞纳金,最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业主迟延支付物业费的违约责任,因此高额滞纳金不会得到支持。可以打电话具体咨询处理办法。